回收聲明書


非常歡迎您光臨「創宇3C91手機回收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為了讓您能夠安心使用本網站的各項服務與資訊,特此向您說明本公司的回收聲明書,以保障您的權益,請您詳閱下列內容:


一、商品所有權

本人出售或提供給創宇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創宇數位)之商品(包括但不限於商品軟硬體),本人茲聲明保證擁有商品之完整所有權、處分權、使用權等相關權利,並擔保第三人就該商品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且未侵害其他人之權利,若有違反,本人願自負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並同意自本聲明書簽署完成後,立即移轉商品之所有權予創宇數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創宇數位要求返還或主張任何權利。


二、商品來源保證

以上所持有之商品,本人保證來源清楚,絕非不法所得,所販售之商品若涉有任何不法事情,一概由本人(公司)承擔所有法律責任,此商品日後若遭他人請求或有關機關沒收、沒入,此一買賣所造成買受人或創宇數位之一切損失,概由本人(公司)承擔所有賠償責任,並願給付創宇數位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且同意放棄民事、刑事之先訴抗辯權。


三、商品儲存資料

本人保證已完整刪除儲存於商品內之資料,若有未刪除者,本人同意創宇數位得逕行刪除,無須備份或另行通知本人,本人絕無異議,並同意自負資料未完整刪除可能衍生之外洩風險,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創宇數位科技有限公司求償或主張任何權利。


四、個人資料蒐集
  • (一)本人同意創宇數位科技有限公司為辦理商品回收業務及其他合理關聯目的之行為時,得進行本表所列之本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同意創宇數位科技有限公司及合作廠商,可於營運地區範圍內,以書面或電子之方式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並從事合理關聯之行為,期間自簽署本聲明書起至蒐集目的完成日止。

  • (二)本人知悉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予創宇數位科技有限公司,惟若提供之資料不實、不完整或錯誤者,創宇數位有限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本人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本人願自負法律上責任,並不得對創宇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 (三)本人同意可透過客服專線對本人之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書面聲明以示證明。